一、政府集市和集中采购项目
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,须严格按照《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,统一由采招办组织集中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合同③发票④固定资产验收单(入库单,材料、服务项目不需)。
二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(100万元以下)
(一)仪器设备、家具采购
1、预算金额大于1000元(含)、小于10万元(不含)的仪器设备、家具采购,申请单位按部门内控自行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合同③发票④固定资产验收单(入库单)。
2、预算金额大于10万元(含)、小于50万元(不含)的仪器设备、家具采购,采用快速采购(上大迅采)方式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成交通知书③合同④发票⑤固定资产验收单(入库单)。其中迅采成交通知书采招办成交公告中打印,无需加盖公章,下同。
3、预算金额大于50万元(含)、小于100万元(不含)的仪器设备、家具采购,由采招办统一组织招标采购(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、公开招标等)方式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中标(成交)通知书③合同④发票⑤固定资产验收单(入库单)。其中中标(成交)通知书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,下同。
(二)材料、服务采购
1、预算金额大于2万元(含)、小于10万元(不含)的材料(不含化学品,下同)、服务项目,申请单位按部门内控自行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合同③发票;通过零星采购平台自行采购的,由采招办进行统一结算。
2、预算金额大于10万元(含)、小于50万元(不含)的材料、服务采购,采用快速采购(上大迅采)方式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成交通知书③合同④发票。
3、预算金额大于50万元(含)、小于100万元(不含)的材料、服务采购,由采招办统一组织招标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中标(成交)通知书③合同④发票。
(三)预算金额小于1000元的仪器设备、家具,和预算金额小于2万元的材料、服务项目,申请单位按部门内控自行采购。报销时提供发票(注明清单),家具需PIM低值家具登记流程登记后方可报销。400(含)-1000元(不含)的两用物资(10类:1打印机、2扫描仪、3显示器、4电视机、5冰箱、6洗衣机、7饮水机、8微波炉、9吸尘器、10取暖(冷)电器),需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登记后方可报销。通过零星采购平台自行采购的,由采招办进行统一结算。
三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项目(100万元以上分散采购)
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,预算金额大于100万元(含)的货物、服务分散采购,须由用户部门至财务处申请政府采购编号,采招办统一组织招标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申购单②合同③发票④中标(成交)通知书⑤固定资产验收单(入库单,材料、服务项目不需)。
四、工程项目
1、预算金额小于2万元(不含)的工程项目,申请单位按内控自行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PIM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审批表②申购单③发票、④合同(根据需要)。
2、预算金额大于2万元的工程项目,须委托后勤保障部和采招办统一组织实施采购。报销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①PIM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审批表②申购单③发票④中标(成交)通知书(比价、比选材料)⑤合同⑥审价报告⑦《上海大学基建与修缮项目固定资产入账流转单》(30万(含)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要)。
五、合同的上传和审核
确定成交商后,非进口或进口签内贸合同项目非集市采购、政府集中采购且成交价2万及以上的申请人需上传合同,点首页的待处理任务,打开的界面上可以上传已盖章的合同扫描件。
六、申购单的打印
以设备采购项目为例,进入采购管理系统,点击“申购管理”->“设备申购”->“申购单查询”后,打开如下界面;保存后的设备申购单可以在这里查询,进行导出,编辑,删除,复制,打印申购单功能。上传盖章合同后的采购项目,方可打印申购单。
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
财务处
实验设备处
后勤保障部
2021年1月12日